山东科学 ›› 2022, Vol. 35 ›› Issue (3): 82-88.doi: 10.3976/j.issn.1002-4026.2022.03.010
LIU Fang-cong(),LI Peng-bo,TIAN Li-jun*()
摘要:
考虑不同出行方式的费用差异,通过分析轨道交通不同接驳方式,对基于出行时间表述可达性的开发利益影响范围理论计算模型进行改进,并以南昌地铁一号线为分析对象,计算轨道交通开发利益影响范围。同时,利用搜集的站点周围房价数据,得出各站点的实际影响范围。结果表明:轨道交通开发利益的影响范围与接驳方式的速度成正相关,但同时会受到接驳方式费用的制约;另外,各站点影响范围并不相同,理论影响范围表现为距市中心距离越远,影响范围越大,单位距离的影响范围增加值越小,且单位距离的步行接驳范围的增加值均小于单车接驳范围的增加值,这说明在对站点进行增值效益分析时,不能将各个站点的影响范围设定成统一值,而要考虑不同接驳方式的影响范围的差异性。此外,由于长江路站和珠江路站紧邻赣江,导致实际影响范围缩小,这说明实际影响范围与每个城市的结构和规划有关。
中图分类号: